1958年,坛丘人民公社设立科学技术工作委员会,各大队设立科学技术领导小组。1962年7月,吴江县科学技术委员会撤销,是年,公社、大队相继撤销科技机构。
1978年9月,根据中共吴江县委指示,坛丘公社科技领导小组建立,由公社党委领导1人和兼职人员1人抓科技工作。
1987年,坛丘乡配备科技助理1人。是年,坛丘乡科技助理参加县培训,明确职责和工作内容。
1992年至2000年7月,坛丘乡(镇)设分管科技副乡(镇)长,下设科技办公室和专职助理。